首页 > 每日快讯 > 2021-10-25 每日快讯 > 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太原市 发布时间:2021-10-25 09:24

为适应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太原市政府决定对2019年3月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载货车辆通行实施管控措施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道路管控措施:

重点道路: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文兴路至建设路段),迎泽大街、迎泽桥(文兴路至建设路段),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晋祠路至建设路段),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新晋祠路至建设路段),滨河东路(柴村桥至迎宾桥段),滨河西路(柴村桥至小牛线段)。

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每日7:00时至21:00时,禁止轻、微型载货车通行(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除外)。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管控措施:

(一)区域范围:除重点道路外的中环路(含)以内区域,以及迎泽西大街(西机路环岛至西中环段),长风西街(长风西高速口至西中环段)。

(二)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工作日7:00时至21:00时,轻、微型货车(除轻、微型自卸货车外)按号牌尾号单双号通行,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如下:号牌尾号为单号的车辆日期单号允许通行,日期双号禁止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车辆日期双号允许通行,日期单号禁止通行。尾号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计)。

其中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三、二类区域管控措施:

(一)区域范围:G339国道(太太路至南格村段)、小牛线(南格村至G5京昆高速段)以北,G5京昆高速、G2003绕城高速西段以东,G2003绕城高速北段以南,G2003绕城高速东段、唐槐路、太太路以西(不含上述边界道路;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措施不变)所围区域,以及滨河东路(中北大学至G2003绕城高速西北环段)、滨河西路(小牛线至清东路段)、柴西公路(新兰路至G2003绕城高速西北环段)、阳兴大道、太榆路(秋郭线以北段)、晋祠路、迎宾路、晋白线(小牛线以北段)、西矿街、西铭路(西山外环路以南段)和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玉门河、虎峪河、风峪河、冶峪河、九院沙河、北排洪渠沿岸道路。

(二)管控措施:上述区域重中型载货车、自卸货车(含过境太原城区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全天禁行。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城市配送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线路,设置八条货运通道:

钢园路通道:钢园路(阳曲镇高速口至新兰路段)、新店街(新兰路至大同路段)、大同路(新兰路至北中环段);

新兰路通道:新兰路(向阳高速口至钢园路段)、权新线(北环高速至新兰路段);

兴华西街通道:兴华西街(东社高速口至和平北路段);

安宁街通道:普国路(石膏厂街至安宁街段)、安宁街(西铭路至西中环段)、西铭路(安宁街至九院东路段)、九院东路(西铭路至白家庄路段);

河西菜市场通道:新晋祠路(晋源南街至长兴南街段)、长兴南街(新晋祠路至晋祠路段)、晋祠路(南中环至长兴北街段)、千峰南路(义井街南三巷至长兴南街段);

广源路通道:广源路(国道307小牛线至迎宾路段)、新晋祠路连接线(迎宾路至长巷古唐苑小区段)、晋阳大道(长巷古唐苑小区至小牛线段);

许坦东街通道:长风街(东峰路至东中环段)、东中环(长风街至许坦东街段)、许坦东街(东中环至太榆路段)、太榆路(许坦东街至晋中界段);

经园路通道:五龙口街(东峰路至经园路段)、经园路(五龙口街至朝阳街段)、朝阳街(经园路至东峰路段)。

货运通道的通行时间为每日22:00时至次日6:00时,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货车(散装物料货车、自卸货车、危险化学品货车除外)允许在货运通道通行。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措施不变。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一)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时,市区内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

(二)重污染天气二级、一级响应时,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六、其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载货汽车的管控措施。轻型自卸货车等同于重中型载货车管理。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5日

政策相关信息

热门

本周

本月